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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04-13 17: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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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满清的时代,缠小脚的风俗更是风行,原本满清是极力反对民间缠小脚的,但是民间风行之盛,于是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在清代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 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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