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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金鱼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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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告论坛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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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5 10: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告论坛斑竹!!!!!

下面引用由maystatue2006/10/25 10:44am 发表的内容:
当时老大肯定是心情好
要是赶上他平时的作风……删帖没商量,也肯定没好话给你
为什么大家都反对你发这种帖子,你自己应该反省一下
你还是先了解一下Joseffu为什么给我个理由先,然后在..........
发表于 2006-10-25 10: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告论坛斑竹!!!!!

我当然知道他为什么删你的帖了
二手毒气,我们拒绝陪你一起闻
李敖说的这种纯属诬蔑的话,荣光不欢迎
理解版规的话,不会有这种疑问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5 11: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告论坛斑竹!!!!!

下面引用由maystatue2006/10/25 10:58am 发表的内容:
我当然知道他为什么删你的帖了
二手毒气,我们拒绝陪你一起闻
李敖说的这种纯属诬蔑的话,荣光不欢迎
理解版规的话,不会有这种疑问
所以我说你还不了解,


------- 以下内容由 金鱼缸 在 2006年10月25日 11:04am 添加 -------

还是先了解一下,不要自以为是
发表于 2006-10-25 11:2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告论坛斑竹!!!!!

拜托,大家都不要冲动好伐?楼主,你要理解,这个论坛是纪念性质的论坛,这里的注册用户应该来说都是爱哥哥的,因为在其他的论坛或者是网页上已经出现了很多不利于哥哥的说法,所以我们想尽我们的力,让这个论坛纯一点,再纯一点,希望他没有杂质,能让我们在这里纯纯的怀念哥哥,讨论我们所喜欢的话题。姑且不论我们是不是喜欢哥哥,就算哥哥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普通人已经过世了,那么在他的身后再说些什么,那样是不是也很失德?我并不是说你失德,我只是说写这些帖子的人。我也在其他网页上看到过这种消息,但是我从来没有转到论坛上来,我希望你可以理解我们的心情,就像自己的亲人在过世之后还被别人指指点点,而且那些指指点点的人只不过是为了博大家的眼球,充其量也就是跳梁小丑。我们对于他们的厌恶是不用言明的。所以,楼主,希望你能考虑到我们的心情,有些东西就是无法客观去看待的。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5 11: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告论坛斑竹!!!!!

下面引用由singleaxu2006/10/25 11:29am 发表的内容:
拜托,大家都不要冲动好伐?楼主,你要理解,这个论坛是纪念性质的论坛,这里的注册用户应该来说都是爱哥哥的,因为在其他的论坛或者是网页上已经出现了很多不利于哥哥的说法,所以我们想尽我们的力,让这个论坛 ...
这话比较中听的,本来大家上来是开心的事,我其实也不希望成为大家的敌人滴
发表于 2006-10-25 11: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告论坛斑竹!!!!!

嗯,嗯,理解万岁,这个话题,到此为止
发表于 2006-10-25 15:0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告论坛斑竹!!!!!

[color=#DC143C]我太激动了,像楼主道歉
早年我也有转错过帖子的时候
不过,咳,李敖这个人
他的余毒实在是……太多了
到今天我身边的人还有人问我这个问题
也就是你贴出来的这个问题……再三叹息
所以
我想楼主就能够原谅我
一看见这个帖子
就头皮发麻
面色发青
眼睛发绿
然后差一点被过气去
然后就十分愤怒的批了你一阵……
我当时也有表述不当
你的ID很熟的
不会说真的诬蔑哥哥什么
当然,以后转帖子还是小心为是
免得再遇到老大心情一好,按版规给删了……
我说话太不谨慎了……楼主你拿金鱼缸砸我吧……
啊哟……痛啊……你还真砸啊……啊哟啊哟……
发表于 2006-10-25 15: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告论坛斑竹!!!!!

楼上的MAY有点语无伦次~~~~汗~~~~~
发表于 2006-10-25 15: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告论坛斑竹!!!!!

就是嘛,尤其是这段
“一看见这个帖子
就头皮发麻
面色发青
眼睛发绿
然后差一点被过气去”
哈哈
发表于 2006-10-25 15: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告论坛斑竹!!!!!

楼上的哥们凑合了。我的帖子不知叫他们删了多少了~- -!~
发表于 2006-10-25 15: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告论坛斑竹!!!!!

谁让你是坏人协会的……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06-10-25 15: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告论坛斑竹!!!!!

我是逍遥派的~~~~嘎嘎嘎~~~~~~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5 16: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告论坛斑竹!!!!!

下面引用由maystatue2006/10/25 03:05pm 发表的内容:
我太激动了,像楼主道歉
早年我也有转错过帖子的时候
不过,咳,李敖这个人
他的余毒实在是……太多了
...
现在也没有什么的了,其实就是大家理解上有误,因为我是不知道这件事,我的目的是想证实一下,所以发贴的时候还特别的小心,写明是转贴,然后在打上网址,就是说明我是不相信这件事的,呵呵,以后我会尽量注意的,也谢谢大家对我的原谅.
发表于 2006-10-25 19: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告论坛斑竹!!!!!

[这个贴子最后由流浪鼠在 2006/10/25 09:34pm 第 1 次编辑]

这帖我一来就进来溜达趟,特怕吵起来,哈哈
  大家在别处对这些谣言已经很反感了,到哥哥的专属论坛来又突然看到这么一出,就像阿may所说,轰的一下冲击力真是挺大的;何况又是在水区,你一水我一水难免有摩擦~
  最后郁闷问一句,杨柳是啥意思??你那帖是发在哪里的,居然是joseffu亲自删帖~好厉害哦!!!我都没被joseffu删过帖呢~哈哈(画外音~这人疯了~
  老爱是第一个删我帖的人~嘿嘿嘿嘿嘿
发表于 2006-10-25 19: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告论坛斑竹!!!!!

再次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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