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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区发帖新办法(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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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6 12: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好,我是小午。
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考虑和察看,现对报道区的发帖规则进行一些调整。大的原则不变,沿用站长joseffu于2003年做出的开版公告,细节部分做一些调整,以避免重贴和杂乱。第一次看这些规则可能觉得麻烦,但这些都是一些习惯,发一次就可以记住了。请耐心看完。谢谢

下面引用由Joseffu2003/10/22 01:35pm 发表的内容:
本版为哥哥报道区,哥哥报道首先要做到公正客观!
我们是关于哥哥专业的网站,无论哥哥曾经的新闻,还在现在的余音,首先要求是
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版发表或转帖不尽不实的新闻,即所谓的八卦新闻!
哥哥生平最讨厌谣言,作为Fans,你们忍心这样做?!
如有发现,严加处理!



下面是细节上的新增规则:
1) 原则上报道属于新闻性质,“原汁原味”的转帖无可厚非。但是这里是纪念哥哥的地方,不是档案馆。因此,希望大家在转帖新闻的时候注意,对八卦和恶意的,用词暧昧的文章应该考虑删除甚至不转帖。我们需要的是关于哥哥的“事实”和“新闻事件”。
2) 发表新帖前,请使用“搜索”功能在报道区内搜索是否重贴,尤其是新闻发表时间在3天以前的,荣光的新闻传递高手基本上可以当天新闻当天转载。同样,为了搜索方便,请尽可能使用原来的报道题目,标题前不要空格、不要使用吸引注意力的符号等。如果需要尽快加重的请给霸王别姬或者qinlydeng发短信,如果不很着急的也可以联系雷斯里斑竹。如果条件适当,我们会配合,不需要使用各种符号或者耸动的标题,这样不利于搜索。最后,标题中请不要后缀主观态度,如果要评论请在二楼沙发上写。一楼尽量原帖。这样可以避免一个新闻不同标题而重复。

3)  因为新闻报道几乎是100%的[转帖],从现在开始,不再使用原来的[转帖]、[分享]等题头,一律改为(新闻标题)+(新闻日期,至少精确到年份),这样不仅一目了然,也方便大家搜索和存档。原本的“愤怒”、“可恶”、“好消息”之类的题头,同时取消。有骂人的看到一个删除一个
例子:    [转贴]王祖賢存心讓張國榮為難      修改为: 王祖賢存心讓張國榮為難(19900719)  (这里的日期是指新闻事件的日子,不是您转帖的日子)

4)请尽可能注明新闻的出处、发表时间和源头网站,这是对原来的作者打印上传的尊重。不需要复制网址,而是声明。自己打印上传的,可以在帖子里声明,要求大家转帖时注明出自荣光***。例如:
王祖賢存心讓張國榮為難  (19900719)
转自:***网站
原载于:《**》杂志***期
原作者:(可以不写或者按原来的版面放在文章最后面)

5)  关于报道区使用的图片。
经常到影集的朋友都知道,一些比较老的帖子一旦有新的图片补充,原来的图片会突然消失,甚至是整个帖子的有些页面都打不开,点击后出现一个不断刷新的空白页面,报废。为了避免由于图片问题导致帖子完全报废,我们在荣光影集对图片上传备份,而在报道区统一要求使用链接图片。链接的图片有两种情况,如果楼主的图片已经存在硬盘上,就先传到影集固顶的帖子(暂定名为“报道区新闻图片备份专帖”),再链接到报道区。如果是网站上的,就直接链接发图,由楼主或者版主到影集做一个备份,以后如果源头网站删帖,可以用荣光自己的备份补上。关于如何链接图片,请察看下面的链接第2页13楼起(请点击标题)  
小T说图  


请链接好图片发帖后回头检查一下,有些网站是不让链接的,出来只是一个红叉叉。晕晕~~~

此帖切勿到顶上画地为牢,请管理员经常提升一下,漂在第一页就好。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6 12: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一些和哥哥过去的新闻没有直接关联的,建议今后使用跟帖。比如“黄*要演《夜半歌声》”“陈志朋***”,“好莱坞重拍***”等新闻,对怀念哥哥的艺术其实价值不是很大,有时候纯属谣言,如“李**要演哥哥”希望大家跟在一个集中的帖子里。具体办法是:
以“黄*”为例,在报道区搜索“黄磊”,选择最近的一篇跟帖补充。
部分主题已经合并,如下:
  关于《张国荣———负距离接触》报道合集    点击进入
  关于哥哥的《烟飞烟灭》的一些网上资料  

《当代歌坛》杂志系列报道合集    点击进入




关于人身攻击的问题
从11月开始,小午已经开始烧火,三把大概烧了100多个回复,十多个主题,可能给大家造成困扰,这里统一做一个总结,也希望以后在报道区发帖和跟帖回复的朋友注意,不好意思。

1)这是刚开始整理的时候用的理由,多半是骂人的回复,少数是灌水或者屏蔽楼层。后来就慢慢分开了。
“抱歉,请参看报道区发帖规则。不计入”
“整理,抱歉,这个不属于新闻报道,只是一个结论。谢谢你的支持。不计入”
“整理报道区,不好意思,不计入删除数”

2)  重复主题,有几次先发的主题会被删除,第一次是我的失误,后面是因为两个主题比较后面发得比较完整或者回复比较多。
“抱歉,重贴了。不好意思。谢谢你的支持。不计入”
“整理报道区,不好意思,不计入删除数目,重复了”

3)关于电台电视节目的通知,或者非常短的一句话新闻通知。有些只有一个无效链接或者图片(原来可能是剪报)。后面有新闻全文补充的未删除。(这个放讨论区和各地区版块比较合适)
“整理报道区,不好意思,不计入删除数目,过期主题,谢谢”

4) 图片问题—— 处理得较多的删除项目,很遗憾,但这是事实。很多帖子能重新显示出来,已经感谢老大。
“整理中,图片报废,删除回复楼层,不计入”
“抱歉,图片报废了,为保证帖子正常显示,删除,不计入”
“整理报道区,不好意思,不计入删除数目,原帖已经失踪”
“抱歉,图片报废,其他信息过期了。谢谢你的支持。不计入”

5) 骂人的和对其它艺人进行人身攻击的,含主题或者回复,或者只有一句“我想吐”的回复。
“hehe ,这个跟不良媒体没有太大关系。不计入”
“抱歉,既然是谣言,骂人的也多,我删除了”
“过期骂人主题,不计入。”
“整理报道区,不好意思,不计入删除数,请不要骂人:)”
“整理报道区,不好意思,不计入删除数目,过期骂人回复”

6)  比较过分的灌水。(因为时间关系,一般的灌水都没有作处理。)
“比较水的回复。不计入”
“灌水之作”
“注意刷屏公告。灌水,不计入”
“恶意灌水”
“恶意灌水,记之”(这个实际就是一个id,删除了大概7个全空白回复,被“他”气晕了)

报道区毕竟不同于讨论区,请大家引以为戒。信箱里一堆“管理系统信息”的朋友,这次真的有些sorry。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6 12:3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霸王从第一页往后,小午从第15页  (20031113)张国荣遗作版权官司正式宣判 唐鹤德败诉  往前,到今天早晨7点30左右终于合龙成功,呵呵,以后,如果有老帖顶出来,就交给新来的管理员了~~~~~

请大家继续支持荣光无限 报道区。      
发表于 2004-11-26 19: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报道区发帖新办法 (正式运行)

原来可以搜索到有没有重贴,以前都不知道呢!
发表于 2005-04-12 08: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报道区发帖新办法 (正式运行)

可以搜到吗?我倒很想知道哥哥文章那些有没有重复的贴呢?小午教我啊。
 楼主| 发表于 2005-04-12 08: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报道区发帖新办法 (正式运行)

你从帖子的标题中选择 关键字  然后复制
点  论坛的搜索功能  输入关键字 搜索
已经有了回复的,超过1半个月或者更长些日子的,即使重复也尽量不要删除。
文章区除了少数情况,多半帖子都是查过的,多看看就熟悉了。
总之,刚开始,多和晓苏沟通。
发表于 2005-06-08 15: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报道区发帖新办法 (正式运行)

      好长的规定啊
发表于 2005-07-22 04: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报道区发帖新办法 (正式运行)

明白了,原来可以检索到旧帖啊,看来好多功能都没开发用上呢.
发表于 2005-11-13 22: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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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到第8页去了,可见大家的努力
顶上去,新参加收集新闻帖子的朋友可以看看 *^_^*
发表于 2005-11-13 23: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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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TT顶上来,也同时谢谢小午。*^_^*
这个很受用。
发表于 2006-04-24 02:5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报道区发帖新办法 (正式运行)

再次顶上来,希望大家踊跃发贴的同时,也能注意遵守一下规范.
报道区是尊重作者,版权和新闻的时效性的.
我们不是记者,当然不可能是原创,所以不是在标题前加个[转贴]二字就可以的.
重申一下,本人经验和能力有限,暂时就想起这么多
1) 请在发贴前先花一点时间搜索一下新闻标题的关键字,确认没有人发过.
(完整的标题不容易搜到,我以前就是搜完整的标题,可是这样作,空格,简繁体,或转载时题目的文字些许改动都可能造成搜索不到,所以最有效是用主题关键字搜.多谢蓝色星光指点!)
2) 无论是你自己从报刊,网站找到的报道还是转来的报道,请都务必注明来源(报纸/杂志/网站),时间,作者(如果有)
3) 在其他论坛或网站看到的报道,人家要求转载时注明来源的,请尊重版权,务必加注.如转自某个blog,转自聚荣堂 等等,注明几个字就会有很大不同,这是好习惯.
4) 哥哥毕竟不会再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新闻"了,所以珍贵的旧报道,没发过的,非常欢迎大家持续转载,但请至少注明年份,不要只在题目前加[旧闻]二字.
5) 如果一篇文章,通篇不是以哥哥为主题,只有侧面少少提到哥哥,而你觉得是很有意义的点滴,非常欢迎把相关节选部分跟在"多则相关报道"这个贴子里.同样的,还是请注明来源和时间.
6) 报道区也不光是发帖子,呵呵~~看过新闻也请尽量留下您的感想.....看帖回帖是美德  
竟然罗唆了这么多文字,其实偶也不喜欢规定~吼吼~不过原则还是要滴....
真的很简单.在报道区只要你牢记"版权,时效"四字就可以了~呵呵~记者都要 "抢" 新闻嘛,如果你不能保证是第一时间发帖,就请搜索一下主题喽~

谢谢大家!!!
发表于 2006-08-24 11: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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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支持工作...要有规矩才好...
发表于 2006-09-09 06: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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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午,,,,,,,,,,,,,我好想你 啊~~~~~~~~~~~~~~~~
抱抱,,,,,,,,,,真好啊,看见大家...
发表于 2007-01-02 12: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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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情合理     一定遵守!
发表于 2009-07-07 02: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有不少新人频频发一些哥哥过去的报道文章,相信是好意。不过老实讲荣光里哥哥的采访,报道文章可以说很全,珍贵的旧采访几乎都被发掘过。请大家在发新帖前先适当地搜索一下主题。有的转载题目太简单,比如"一篇哥哥的旧采访"等等,当然是搜不到的,但不一定没有。可以试试关键字,比如报纸,杂志的名字,发行年份,作者等等。转帖时请注意一定要注明文章来源和原作者(如果有)。多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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