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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周刊 02/06/2007
他的皮肉與摯友
林夕曾形容,王菲是他的皮,千嬅猶如他的一塊肉,事實上,他視王菲是無名份夫妻,關係信任、融和;而千嬅除了跟他寫歌夾,私人感情也是要好。至於男歌手,林夕說現時與他最夾的,是陳奕迅、古巨基及劉德華。劉德華信任他之餘,也佩服他有着「無欲則剛」的社會責任感,而自八七年開始合作的張國榮,林夕更定義Leslie是他的摯友。
夕:好朋友的定義是凡事很信任我、什麼都全交給我為他做一個型,我就像一個裁縫,循他的性格做到出來,很開心。Leslie也教會我對於家居的奄尖,他每一個家,都是一個在藝術品到現在也想住他住過的地方,感覺會高分些。我跟他寫過的歌已經足夠我懷念他,人生得一知己是很難求。
雲:跟他寫過那麼多歌,最印象深刻是哪一首?(《我》!)是表示他自己性取向的作品?
夕:是!其實很簡單,他要當 中有一句,是一齣電影很有名的對白「I am what I am」,那我便說:「哦!這樣,你是否要走出來?」他說:「走!走出來!」那的便寫了國語版及粵語版,如果我沒記錯,我替Leslie寫了六十多首歌,《我》是最喜歡,到現在聽回來也感到覺跟他是夥伴關係,大家緊緊握着手。
雲:這歌讓你如此深刻,是否因為他勇敢的透過歌曲走出來?
夕:其實他走出來已經不需要很勇敢,因為廣大的傳媒已經證實了,正式走出來對他來說沒有太大代價,不過,他覺得既然之前沒有一個藝人走出來說過,他便走出來!
雲:換轉是你,你會不會有這個勇氣?
夕:嗯.......我會有......有.......但是要考慮其他人的感受,現在社會開放,是沒所謂,這是一種天生的取向,但要照顧一些未能接受你身份的人的感受,要計算這個代價。所謂「走出來」,用一個走字,即out of closet從衣櫃走出來,我覺得是一種歧視,已經不正確。為何要走出來?雙性戀人會否說我走出來?為何同性戀人要說走出來呢?我是同性戀,毋需走出來,根本我活得非常開心快樂,走出來是早年需要些。
Leslie是有優勢走出來,因為他本身靚仔,要不是他靚仔而又不是有一個登對的唐唐,大家用上唐唐來稱呼,代表很多人接受。其實Leslie在這方面令大家覺得同性戀沒問題,只不過天生喜歡同性,現在大家也不會對Leslie及唐唐有核突的感覺,只會覺得是一對鴛侶。經過Leslie之後,我覺得任何歌星無需要走出來,毋需要特別講,如果特別講,反而不正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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