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望 点
荣币 元
积分965
交易积分 点
主题
回帖0
在线时间 小时
阅读权限20
|
在抽屉的最底层,有一张Leslie的CD。这是张盗版碟,上面把Leslie Cheung 写成了Leslie Cheng。看了多年以后,也不觉得这是多么不可原谅的错误了。
这是94年出的。
94年。9年前,他还活着,她也还活着。他当时在拍《金枝玉叶》。她当时念高三。他叫张国荣。她叫周丽云。
他是她的偶像。她喜欢他。虽然他永远都不会喜欢她。
她是我的表姐。我喜欢她。虽然她和我同是女儿身。
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跟表姐住在外婆家。我们的父母都在外地经商,过年才会把我们各自接回家。一般一年跟父母相处的时间只有正月的几天。所以我跟父母的关系很疏远。回家的日子总是过得战战兢兢,生怕做错了什么事,他们会打我,所以在这几天里总想着外婆家,想着表姐。
表姐比我大三岁。
小时侯,外婆家的院子里种着许多桂花树,外婆的院子很大很大。跑也跑不过圈。不过,长大以后却不觉得很大。每年秋天,桂花都会一起开放,花朵开得密密麻麻,而且小小的。这时候,不仅整个院子里溢满了甜甜的馨香,连相邻的人家都会闻到这香味。待桂花开得差不多了,我们会在桂花树下摊上一张大大的塑料布,然后拿着竹竿“啪、啪、啪、啪”地将桂花打落。表姐小时侯像足了男孩子,头发短短的,而我则绑着个大辫子。她最会打桂花了,总能将满满的一株桂花树打得一朵花不剩。她打的时候,我就站在旁边看着她。桂花收集好后,剩下的就交给外婆了。外婆会做糖桂花的,过年的时候,可以请客人喝桂花茶。偶尔,她也会做一些桂花糕给我们吃,但我们总喜欢外面卖的。但是长大之后,童年记忆中最怀念的吃食却是外婆的桂花糕。
上幼儿园时,就是表姐带着我去上学的,那时侯,早上起来,我的头发是她给梳的,她的手很巧,总能把我满头乱糟糟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
弄堂口的大饼油条很好吃。每天上学都会在弄堂口买两副大饼油条,大饼两毛一个,油条也是两毛。外婆早上会给表姐一块钱,买完两副大饼油条后,还会剩下两毛。待到放学回家时,她会买两块泡泡糖。一般是一人一块的,但有时候,我会嚷着要两块,她一般也会把自己的让给我。
其实小时侯的表姐真的不是很漂亮,头发很短,眼睛细细的,嘴唇细细的,连人也是瘦得很。而我比她好看多了,这是实话,外婆也是这么说的。我的眼睛大大的,鼻子也比较挺,头发长长的,很可爱的。就因为这样,上小学的时候,很多男生会偷偷往我书包了塞泡泡糖。虽然他们塞的跟表姐买的是同一种泡泡糖,但我喜欢表姐买的。
每天最开心的时候,就是上学放学时——过马路。我最喜欢过马路,因为表姐会牵着我的手。我喜欢她暖暖的手。
童年的时光真是像流水一样。
很快,表姐去城里上高中了,而我还在乡里念初中。在这之前,我想都没想过我和她会分开。因为没人给我梳头了,我就狠狠心剪去了长到腰际的头发,反倒是表姐留起了长发。
初二的时候,暗恋起了同年级的男生。他是我们学校篮球队的队长,是学生会主席,个子很高,而且人长得文文气气,算是那时侯小女孩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吧。相形之下,我就成了丑小鸭了。从来不敢奢望能跟他讲话,只是希望偶尔能在篮球场看到他,只是偶尔,经常看的话,会被同学知道的。
清涩的暗恋就这样维持了大概有半年。在初二的学期末,我收到了他的情书。那是1993年6月23日。信上的每一句话都透着麝香草的馨香。我做梦也没想到他会给我写这封信。傻傻的我拿着信每天睡觉之前都要看一遍。我还把信给表姐看,这是出于虚荣心,当然,是在不告诉外婆的前提下。不过,后来,我不知怎么地就找不到这封信了,这让我难过地两天吃不下饭。
这年还有一件重要的事。这跟《霸王别姬》有关。电影获嘎纳奖的消息是很早就知道的,等到我们小城放的时候,却已经很晚了。在城里上中学的表姐自从看了电影院外的《霸王别姬》的海报后,就对海报上程蝶衣念念难忘了。记得,那几个礼拜天她一回来就对我说她所知道有关程蝶衣的一切。后来,我知道,她所对我说的那张海报就是写着“婊子无情,戏子无意”的那张。这是后话。到现在我还记得,当她说“他实在是太美了”的时候,细细的眼睛里闪着光芒,那是前所未有的光芒,在她乌黑的眸子里闪动着。那一刻,我唯一想要做的就是让她去看一回《霸王别姬》。但是,钱成了最大的问题,外婆她老人家怎么会给钱然我们去看呢。我们连提都不敢在她面前提起去看电影,更何况要钱呢。最后,我从她那里偷来了二十块钱。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定要让表姐看这部电影,也许那时侯的我就知道她将要离开我。
那是电影放映的最后一天,表姐早早吃完了晚饭,还使劲催我吃快点。7点半开始的电影,她5点半就拉着我去,去城里其实只要坐半个钟头的车就好了。所以大概6点的时候,我们就到了,我们整整痴痴地等了一个半小时呢。电影放了差不多有三个钟头,我是红过眼眶的,也真的觉得那个演蝶衣的演员大概是我这一生见过的最美丽的男子了,这一点也不夸张。但是,没想到,表姐竟哭得像我死了一样。走出电影院的时候,已近午夜了,天很黑,黑的我看不清楚她的脸,她一句话也没讲,但我知道她还在哭。然后,我牵起了她的手。这是我第一次主动牵她的手。这一次,她的手很凉,我的手则很暖,这是心灵的温度。
程蝶衣的自刎好象真的让我明白什么是执着。
我从电影院里看到她那张挂满泪水的脸开始,我就有一种要永远保护她的感觉,就像蝶衣想跟师哥唱一辈子戏一样。这是爱情吗?小小年纪的我不曾明白。多年以后回想,原来真正的初恋真的是在那一刻萌生的。
后来,表姐喜欢上了那个演蝶衣的张国荣。她经常跑到楼下的小店里找他的卡带。一开始,我真不习惯她一天到晚“哥哥,哥哥”地叫他,觉得干嘛叫一个不认识的人叫那么亲切,而且他又听不见。但多听了之后,却发现,这简简单单的“哥哥”两个字所蕴藏的爱有多深,忽然觉得这是全世界最让人怜惜的名字了。表姐喜欢跑到路口的小店里买哥哥的磁带,记得那时要七块六一盘。每买一盘都要省吃俭用好久,所以,她买歌带。我每次都会资助一半的,免得她变成穷光蛋。那时侯,她真的好想拥有一张哥哥的CD,真的好想。不过,那时侯我们这里没得买,而且听说很贵的。我一直想买一张给她,但一直到她死了,这个小小的愿望都不能实现。
很小很小的时候,我长得很可爱,跟表姐一起玩的时候,她会情不自禁得在我腮上吻一下,那时侯,倒觉得没什么。但长大之后,表姐就不吻我了。这才发现,真的很喜欢她的吻。她的嘴唇在我脸上吻过后会留下桂花淡淡的馨香。
然后。
1994年5月1日。她离开了。
在外婆家出去的巷子外面,在那家阿伯的理发店对着的那个路口,被一辆大卡车给轧死了。
在整理她的遗物时,我看到了初二时那个男生给我的情书,已经撕成了一片一片,却小心翼翼地夹在她的笔记本中。
我有瞻仰她的遗容。我知道,她的身体已被轧得不成人样,但她的脸,化妆之后,却显得很漂亮。我忽然觉得其实她一直比我好看,一直比我漂亮,我好想吻她一下。
那年的夏天,我在楼下的小店里买到了这张盗版CD,十二块三毛。
里面有首歌很好听,叫做《只怕不再遇上》。
原来,想把这张CD烧给她的。但最终没有这么做。
多年以后,我已长大成人。4月1日,当那个曾经认为最美的男子永远离开时,失落中竟夹带着些许庆幸。我知道,,去了那里,他会好好照顾那个我一直惦记着的她的。
今天,8月12日。清晨起来的时候。第一件事是照镜子,我,惨白的脸颊上还有泪痕。
梦见她了,梦里依稀飘荡着她已留长的头发。想抓却怎么也抓不住。
梦毕竟是梦,再真也是梦。
然后,我没哭。
因为这回,我确信了:我爱她。
本故事纯属虚构
后记:以前很喜欢夏天。今年开始,我喜欢春天。因为,我发现,我最爱的人出生在阳春三月。如今,最怜惜的人死在这暮春四月。
外面在下雨,心里乱糟糟的。
音响里反复放着《只怕不再遇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