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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终于会有人宠爱 什么都丢掉的日子里,总还有些什么值得纪念......
(一)念初中的时侯常常做同样的一个梦:梦里一团漆黑,我伸出手在黑暗中摸索,摸一些并不知名的东西。每次从梦中惊醒,汗流浃背,在深夜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很有一种茫然绝望的感觉,因为在黑暗里竟看不到一丝光明。
后来才知道女孩子十三四岁最是古诗里花样的年纪。
上物理课很是郁闷,虽然我们的物理老师曾经辅导出了好几个国际物理奥林匹克比赛的冠军,我直到现在仍没有弄明白为什么会用“光年”计算距离,在我看来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长沙到香港,我对香港一直有莫名的好感,只是那时侯她还属于英国。地理课最喜欢偷偷看那张小小的全国地图,用直尺一遍遍地量那个距离,然后想给算出来,每次都失败,我数学不好。
我数学不好,因为上课时我总是站在教室后面,理由是早自习迟到或者其他一些很小的事情,我家住得远老师是知道的,他只是不喜欢我,我站在那常常可以看见同学回头看我,或是外面有人路过投来奇怪的目光,我忙于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来掩饰自己内心的耻辱,所以很少认真听课。
偷偷喜欢高年级的一个男生,高高的、瘦瘦的,一张脸棱角分明很少看见笑容,以为这就是爱,其实迷恋的只是自己想象出来的一个模糊的影子。
我仍是一个爱笑的孩子,即便是在发火的时候,不见得那么快乐,只是一种本能,像吃饭喝水一样,笑的时候越来越多,真正开心的时候却越来越少。不知道是不是很多灿烂的笑容背后,都暗含着复杂的忧伤? 至少哥哥的笑容远没有《宠爱》封套上笑得那么温暖,那个时候的他应该也在忍受着内心的痛苦,至少是很不如意的,“这个茫然困惑少年愿一生以歌,投入每天永不变”这是他自己说过的,要这样的一个人不再唱歌,我不敢想象。零星的娱乐新闻里也可以知道他并不好,即使懂得享受安宁生活带来的乐趣,但是在日复一日明净生活备受磨砺的地方,就像是一张粗劣的磨纸,磨去了悠长与温和之美,凸显焦灼和难耐的痕迹。 而我也是,哥哥的卡带听了一遍又一遍,我在挣扎,也在等待。
普希金说:“在西伯利亚的矿坑深处,请将高傲的忍耐置于心中……” 我信的。
(二)转眼到了夏天,那年长沙特别的热。
升上本校高中我换班主任了,男的,很年轻,笑起来很腼腆很温暖,还有一颗小小的虎牙,有同学神秘兮兮地说他长得像香港歌手陈晓东,这和我没什么关系。
我只知道从此再没有人罚我站在教室后面听课,我很高兴。
学校门口音像店里哥哥的《红》摆在最显眼的位置,一张依然年轻而干净的脸,扑朔迷离之间找不着丝毫岁月侵蚀的痕迹,这张专辑颇受好评,那时候学校正流行陈晓东、徐怀玉之流,大家习惯用暧昧不明的语气来谈论他,这是我最无法忍受的。 “我就是爱这个叫张国荣的男人!”我冷笑。于是众人悻悻地散去。
香港依旧很远,可是要回归了。
爬到教学楼的天台,可以看见整个校园,太阳还没有正午那么炙热,这个时候全校都会开着大喇叭教学生唱歌,教的是和香港回归有关的一些歌曲。金色的阳光,微凉的空气,呼吸之间满是植物的清香,歌声很清脆很好听…… 后来我被老师叫到了办公室,因为我没参加广播教唱。我低头小声说:“不会唱。” “那你会唱什么?” 我异常的敏感和自尊,抬起头几乎是挑衅地说:“我只会唱张国荣的歌。”然后静静看着他,等着他发怒。 “老师,长沙到香港有多远?” 他笑:“不远。” 于是他起身,对我说:“先去上课吧。” “不罚我?” 他有几分诧异:“你做错了什么吗?” 我看了他一会,转身走了出去。 其实我真的不是一个放任的孩子,我的理科成绩仍是不好,但是我真的是在用心学。 要升高三了,全年级于是一起出去短途旅行,来回需要几个小时的车程,我看了看坐在身旁的老师:沉默的,带着纵容和欢喜的笑容。 “老师,教你唱歌?” 老师点头。我记得那天唱的全是哥哥的歌,后来到学校了,大家各自回家,我向老师鞠躬道谢,老师点点头说:“好好学,香港真的很近。” 我于是笑,走了。
2000年,我高三,换了个新班主任。哥哥在香港开“热情”演唱会,扮女装,举国哗然,同学在我面前大声念娱乐版头条,我嗤之以鼻少见多怪!没有太多时间去看这些无聊报道,香港离我依旧很远,高考离我很近。
(三)我念了一所差强人意的大学,后来才知道我的老师曾特意拜托高三带我们的班主任要她多多关心我,说我很有潜力。哥哥说:“不要忘记我们终于会有人宠爱……” 大学念的是法律,我也许是看太多港片,那里面穿法袍戴假发的法官给我很深印象,香港在我的脑海里一直没有一个很具体的样子,只是有哥哥在那。
开始谈第一场恋爱,和初中时喜欢的那个高年级男生,爱一个人一旦有丝毫的嫌弃和介意,那只能说明你还没找到自己最爱的,于是分手。
哥哥的消息很少,偶尔听他的歌,陪同学去看看《霸王别姬》《春光乍泄》,每天过得很麻木。结果忽然有一天,报纸,杂志,电视扑天盖地全是他的消息,因为他走了。
我终于可以理解为什么用“光年”做为距离的单位,现在是2003年7月5号礼拜六,而我和他的距离不是长沙到香港,而是九十六天那么远…… 姐姐一直要我写篇文章,迟迟没有动笔,很乱。现在把它一气写下来,还是很乱。我只是想说这个人他曾经给了我多大的勇气和力量,一点也不夸张。现在的我还是常常沉浸在不确定的情绪里,觉得一切都不是真的,只是个玩笑,哥哥甚至懒于澄清,他多忙啊:录制新专辑,拍片,说不定还在计划着演唱会,有三年没在红馆做Show了……谁还有工夫去理会这些无聊的恶作剧! 真的,每天眼睛睁开,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个,可一眨眼三个月都过了。
我们的王子——优雅尊贵风流焯焯芳华绝代的王子,在盛大的舞会上竟中了恶魔嫉妒的诅咒,沉沉睡去,只是谁也无力拔出那柄锋利的宝剑去解救我们的王子。我们只能远远看着他,低声哭泣。还能为他做点什么?于是我们把自己长成一丛丛茂盛的荆棘盛放在通往城堡的路上,用身体阻止敌人不怀好意的窥视和进攻。就让王子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现在在听郑智化的歌,沙哑的声音无奈且宿命:“突然忘了挥别的手,含着笑的两行泪,像一个绝望的孩子,独自站在悬崖边。曾经一双无援的眼,风雨后依然没变,匆匆一生遗忘多少容颜,惟一没忘你的脸。摇过青春的梦啊清醒在沉睡中,我用一转身离开了你,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7月9号,100天。就让我们用一辈子去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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