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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人在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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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03 20: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在北美
    最近快要被那要命的最后一章和脑子里纷乱的思绪弄得神经错乱了,幸好有位网友提到聊天,顿时轻松下来,这种心情文字作为对Leslie的纪念文章,我想我已经负担不下去了,但作为聊天话题感觉就会好很多,至少在面对一些有争议的想法可以从容得多。以下的内容与前面的文章区别也在于此,不过这种聊天其实依然是自找苦吃,但是只要你还是想着他,怎么都是无可奈何的事。Whatever you accept or not,take it easy and keep it as it be.
    人在北美娱乐有限,不过我是个无可救药的好辨之人,所以酷爱美国的法庭戏。有件事觉得特别遗憾,Leslie最后演的是个心理医生而不是律师或法官,尤其在知道Leslie非常推崇凯文.科斯特纳在《刺杀肯尼迪》一片中的大段法庭演讲之后。法庭上一般面对的都是人间悲剧,但是经过唇枪舌剑的直接交锋,可以激发人内心深处的最美好的情感,渴望和斗志。最经典的例子要算汤姆.汉克斯和丹泽尔.华盛顿的《Philadelphia》。那个患爱滋的同性恋者在法庭上争取到的不是金钱,而是尊重。
    前面的第一段就算引言吧,聊天的题目我定为“人在北美”,没什么特别的,因为我被一些荣迷称为“北美网友”,这样挺省事。
话题一:一代猫王Leslie
    1977年猫王Elvis Presley去世,结束22年演艺生涯,同年,Leslie参加歌唱比赛进入演艺圈,26年后,人们用与猫王相同的评价定义Leslie:不朽的传奇。
    Presley在世界乐坛的影响力,Leslie实难岂及,但是相比Presley所拍的大量粗糙的电影而言,Leslie绝对胜出多筹。私生活方面,Presly实在是一团糟,直接影响了后期的音乐创作和演出,而Leslie高度自律,从未停止自我超越,直到最后。但是,在文化偶像的评选中,Presley被美国人骄傲地列在第三位,而中国人却对Leslie当选第七名文化偶像掀起论坛大潮,吸引多方媒体社会加入,俨如当今最热话题。处于不同文化背景下的presley和Leslie谁更幸运呢?
    相比Leslie的天生贵族气质,Presley倒是靠唱底层黑人音乐一举成名的,相同的则是这二人磁性醇厚的嗓音和富有争议的性感舞台形象。香港最有价值的填词人林夕在回答记者,为什么总给Leslie那么缠绵悱恻的歌词时,只有一句话,谁让他是猫王的嗓子呢?说起来,Leslie奋斗的头八年里,也曾着意模仿过Presley,86年香港世博会,他曾高歌一曲《Stand Up》,嗓音,台风,尤其眼神学了个十足十,先是著名的扭胯甩头,然后拿起话筒仍开咪座,接着一个360度大旋。可惜他与观众握手后回舞台时,不慎在台上摔倒,不过那段录像里的摔交镜头实在可爱得孩子气,那倒是他独有的。
    年轻时的Presley和Leslie一样,青春,阳光,俊俏,性感得象古希腊美少年,但是中年后的Presley大量服用药物、暴饮暴食,私生活极度的放荡,42岁就完全垮掉直至去世。而Leslie正相反,岁月不但没有给他增加皱纹,还让他的脸越来越呈现天使般的圣洁无暇,优雅得令人不敢直视。但这两人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致命的吸引力,尤其对女性,当他们站在舞台上,观众便会忘我,西方人情绪表达更直接,经常有观众疯了一样冲上台恨不能把Presley给撕了或吞了。85到89年的演唱会,只要Leslie与观众握手,他的手都会变成猪爪且鲜血淋淋,有时半个身子会被观众拖去。
    Leslie出生与1956年,而当时正值Presley被后来著名经理人帕克“上校”看中发掘,开始成为一代巨星。在贫穷中度过童年的Presley对音乐的把握来自早年唱诗班的经历。而Leslie则在英国留学7年,那时正值英国音乐的黄金时期,深受影响的Leslie一直对当时的Elton John等人念念不忘。Presly引来乐坛22年,好听的歌一打接一打,有意思的是,Leslie去掉封迷的四五年,在乐坛也差不多是22年之久。
再说他们的不同吧。
    Presley是真正的宠儿,一生受唱片公司控制保护,他为公司和自己创造了巨额财富,也作了一辈子的超级偶像,即使在他身体肥胖走样的情况下,人们仍然相信只要把他关进录音室里,他就又可以唱出让人灵魂出壳的好歌,即使在他去世半个世纪后,他的形象依然出现在各种档次的货物上,至今,他和梦露都还是欧美乐坛影坛无可替代的性感标志。私生活方面,他几乎是与世隔绝的,但在他的私人天地里他又是无所顾忌的。从一开始他就无需自己多费力气,他的歌词曲都相对简单但精致感性,非常类型化,而且具有特殊的魔力,尤其符合年轻人的叛逆个性,他让摇滚乐真正摇滚了整个世界。正因为如此,实际上他成为了一件价值连城的商品,他在音乐中,更在大量好莱坞电影中不断重复着自己,以保证收益,直到自己都感到厌倦。后期他也曾作过一些尝试,但是都不太成功,只好走会老路,不演电影,就上电视。虽然,人们依然对他充满渴望和期待,最终只能面对他的黯然离去。
    Leslie则不同,俊美的容貌和音乐天赋并没有让他立即成功,他足足熬了八年才开演唱会。更不同的是,从一开始他就抗拒成为别人的棋子,89年以前他也是受唱片公司支配的,大多数人都不相信他会在自己最鼎盛的时候放弃一切,可他真的那么做了,后来的复出并不同与一般演艺人士为谋生为**。无论89年的告别,还是95年的复出,Leslie的目的其实只有一个,他要做自己,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做****ing good artist。他的确做到了,而且是靠自己的力量做到的。他与Presley所承受的压力是不同的,虽然都很大。Presley的压力主要是其唱片的销量和电影的票房,Leslie却要面对自己的形象被媒体扭曲,他始终在以独立的个体来面对外界一切的是非。
   比较Presley与Leslie,有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偶像,音乐方面他们都在引领着潮流,二十年来好作品层出不穷,但是他们本人始终比他们所表现的音乐更迷人,也更有魅力。无论在倾听Presley吟唱快歌还是慢歌,你会不由自主地去想象那著名的扭胯和那或深情或狡黠的眼神。Leslie更是如此,再动听的歌,再靓丽的舞台,都及不上Leslie本人更让观众煞食,更牵动你的心。尤其当Leslie在翻唱别人的曲目时,这种感觉更加强烈。很难说清楚这两人凭借什么特质来挑战人类内心最深处的情感。完美的容貌,不羁的气质,得天独厚的嗓音等等,这些外在的因素别的艺人也有,但是只有他们能同时让需求不同的各式人等如痴如醉,掏心掏肺。他们甚至可以达到连歌都不用唱,话也无需说,随便他们做什么,观众的情绪就会被挑动,身不由己地追随而去。
    不过,对于音乐上的创新和求变,Leslie显然自觉得多,曾有媒体质疑97演唱会,没有人能忘记89年的Leslie,他根本无需搞那些花样,唱翻那些好歌观众已经很满足了,搞这么多只会有得有失。何必冒险?至今依然有人嗟叹,与其后来忍受无穷的灵肉折磨,当初又何必复出?既然他明白艺人应该在最辉煌的时刻离开,为何后来的他再也无法如89年那般潇洒?再没有人可以回答这些,就象一位网友所说,“绝对真实的Leslie,却留给我们很多疑问,这些疑问也许永远没有答案,也许答案已经潜移默化的在我们心中。”
   Presley也许也不会很快乐,但是他对自己的私生活向来没什么节制,也就是说,他可以有很多种发泄自己情绪的方法,而不必担心任何形象问题,就算无数此荒唐之后仍然是可怕的空虚和寂寞,但应该不会有Leslie那种长达二十年之久的抑郁。从某种意义上说,Leslie的抑郁既是令他放弃生命的元凶,也是他的一种财富。因为抑郁,或者说痛苦的源泉其实一种清醒,一种对人性本质的极度敏感,一种对人生意义的透彻了解......Leslie自己曾说作为演员,必须了解人性,这使他所扮演的一些角色不但令人信服,简直象有了生命。但是如果过于投入,就会着了魔道,即所谓心魔。凡有大智慧的,最后都可能归依某种宗教,也是这个道理。在最后的日子里,眼见Leslie处于极度的痛苦中,好友邓光荣拼命开解他,可是一声不吭的Leslie会在邓再无可说时给他一句话,你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吗?
    当然对于这个说法,我自己也有所保留,因为无论谁既然存在于世,都是凡俗的一份子,七情六欲互相作用,只要找到突破口,总能达到某种平衡,而无需再走极端。对于这个悲剧,有一点倒是肯定的,现在的心理医学来自西方,对东方人的照顾远远不够,所以心理医生也帮不到他。而香港这个地方也相当的极端和复杂,信西医的也吃中药,看心理医生的也求助黄大仙,但是中,西医生给的药可能是相反的作用,而心理医生和黄大仙不但各说各的,更是谁也不信谁。
个法子继续聊.......
                     
    外在的Leslie是火焰般的红,高贵的血,沸腾的烟。
    内心的Leslie却是海水样的蓝,深不见底的忧郁和不容于世的纯净。
   
    火焰可以燃烧多久?
    想来大多数荣迷是痴迷于Leslie那融化一切的红,宁愿眼睛忍受炽热的灼痛,直到泪水也无法平息分毫。而我却只能闭上眼睛,默默倾听,即使立刻被海水浸泡包围,直至无法呼吸。
    扪心自问,再绚丽的色彩都禁不起时间的冲刷,再美丽的词藻都无法留下永恒的记录。看看那个美国人心中的性感偶像梦露吧,即使曾经俘虏过那么多人的心的她,如今剩下的也只是依稀的叹息和挥之不去的猎奇。于是,我宁愿静静地欣赏别人对Leslie的狂热赞美,而自己却一再无聊地发着这样那样的感慨。
    三个多月了,大家更多谈到的不是阿杰,宁采臣,甚至十二少,而是何宝荣,Rick,程蝶衣。很多开始不愿意面对的,如今也只有去面对了。。
    老实说,我一直不是很在乎别人怎么说Leslie,更不愿意去多考虑25年后人们对他的说法,那些都不会影响我自己的意志,因为我知道,无论他怎样熬过他的人生,他也从未让世人的口水影响过自己的意志。我便只有用他对待自己的方式来对待他,让那些刺骨的阴风冷雨都***见鬼去吧。
    杜甫的《梦李白》一篇中有一句: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不如改成:冠盖满香江,斯人已骑鹤。
海水到底有多深?
        记得童年时,未曾名阿飞。
    ---童年时的记忆是一个人的落脚点。阿飞还未飞起已经降落,Leslie却咬牙爬上了云层,他太高再也够不到他了。
    纵横至四海,原来这是爱。
    ---James愿意为爱冒险,而钵仔餻不,谁更懂得爱呢?最终James得到红豆。当年Leslie把《这是爱》这首歌也送给了发仔。
    似水流年意,霸王别姬时。
    ---蝶衣说“谁在命里主宰我,每天挣扎,人海里面,心中感叹,似水流年......”
    好一个Leslie!颠倒众生吹灰费,从此人间有虞姬。
    金枝与玉叶,明星照无眠。
    ---当我见到天上星星,除了你还能想起谁?当我见到那个侧面,只有轻轻喟然叹息,阴影中的你的痛。如今要问的已不是你而是我。
    东邪问西毒,漫天风雨飞。
    ---东邪最想问西毒其实是,既然你已经拒绝了,漫天风雨中她为何始终梦的是你?那个小屋里你们到底曾经把什么留下?
    夜半响钟声,阵阵雪中情。
    ---雪中深情,不染纤尘。夜半钟声,恶梦阵阵。寂寞两地,明暸心意。寒梅傲雪,真心共印。
    春光乍泄后,但愿人长久。
    ---Happy together,终要分开手。但愿人长久,还是未到头。无论谁辜负谁,到头来,各人还各人的眼泪罢了。
    纸船上祈祷,流星雨在飘。
    ---海边纸船飘不过海,小小明星终于离开。望着纸船默默许愿,遥遥长路平平安安。以后年年再折纸船,无尽思念天上人间。
    枪王终出手,从不知是错。
    ---从不知,阳光中,何解你心中有秋意?如今最想问你的是,何解你被拖入深渊无力摆脱?你不知吗,你也把多少人的心拖入深渊......
话题五:最绝色之蝶衣
    如果我说97演唱会上,那个穿着红色高跟鞋的Leslie是程蝶衣在90年代的复活,不知道李碧华听了会怎么想?   
    PROLOGUE:
    ---亮个相,告诉你,钱没白花,魂已勾去。
    你我之间:
    ---“从朋友情侣间, 从神态言语间,如何叫我寻找跟爱情相关,那个字眼。”
    难道真的不明白“一辈子”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辈子其实只求过他一次,“说的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可他要的只是混混噩噩的凡人堆里苟活,无奈何,转过身,咬紧牙根。
    怨男:
    ---“一笑万古春,一啼万古愁,此境非你莫属,此貌非你莫有。”深闺梳晚妆,想叫他欣赏,得来这般殷切赞赏,偏偏不是那个霸王。
    就算恋恋也恋不过人,没可能,不再问,不再等。
   
    有心人:
    ---再次跪在师父面前,再次看见他捱板子,再次头碰着他的头,才知道,曾忘掉的那种遐想,这么超乎想像。从眉梢感觉到,从眼角看不到,彷佛已是最直接裸露。是无力,但有心,暗来,明往,谁说,这算是,情愫。
    但愿可以不用成长,没有寂寞可以品尝。
    怪你过分美丽:
    ---墙上的镜框被狠狠敲碎,鱼缸后的面孔狰狞着死灰,但是,抱起你,搂着你,还是泪如潮水......
    怪你过份美丽,如毒蛇狠狠箍彼此关系,终于花光心计,信念也都枯萎。
    还有谁:
    ---眼儿醉,心儿碎,最美的贵妃,无人可相对。
    时间属于谁 微笑赠给谁。喊声高力士,且自开怀醉,翩翩舞,声声催,沉沉睡。
   
    不想拥抱我的人:
    ---批斗台上他化不了自己的妆,无论怎样,至少他还是霸王。无法同走一路,关心却仍然做得到,虽然不能拥抱,还要把那眉子勾好。
    即使我和你能相好,今天怕同样地苦恼,同样落得彼此天秤分出低与高。我要的你始终给不了,我给你的你终于没敢要。   
    意犹未尽:
    ---最让人意犹未尽的是导演,明知他还藏着Leslie大量未采用的和NG的镜头,可你就是休想看到。
    红:
    ---歌中意,片段戏,醉的是我,红的是你。这感觉,别介意,随时随地,只是想你。
话题六:娱人还是娱己
           Leslie&Danny
    20世纪华人娱乐圈最著名的两个靓仔,现在可以约在一起在天堂开音乐会了。十年下来,Danny一定会写下不知多少好歌,但是音乐会没有Leslie就好像天空中没有星星,暗淡而乏味。其实,不必亲临现场,想象一下,已经够回味的了。(待续)
对于一些人而言,音乐是心境,无需修饰,写歌不过是让心事随野风在林间回荡,循溪水沿山涧流淌。比如Danny,他的歌,清新雅致,浑然天成,但着意的只是娱己。
    对于另一些人来说,音乐是艺术,为了达到完美的境地,需要各种艺术手段,使声音不再只是一种旋律,使歌词不再只是话语,让不同的人听出不同的故事,让不同的故事传递相同的感性和诱惑。Leslie在这方面最自觉,也最出色,林夕说他从未浪费自己的天赋,指的就是这些。他似乎被赋予了一种使命,就是要用尽自己抑郁痛苦的人生来娱人。在欣赏他的同时,我的心无法自已地被捏得很痛很痛......
发表于 2004-11-04 10: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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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哥哥生在其他国家会怎么样呢?
发表于 2004-11-04 12: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人在北美

楼上的假设很好,我想如果哥哥生在外国的话
就不会有这么多的流言诽语,他也许会更快乐
发表于 2004-11-04 14:26:1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人在北美

觉对的好文
如果哥哥生在国外,他也许真的不会有这样的结局了
发表于 2004-11-04 17: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人在北美

写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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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LOGUE:
   ---亮个相,告诉你,钱没白花,魂已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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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经典,反正魂被勾去,还心甘情愿,唉,颠倒众生吹灰不费
发表于 2004-11-05 10:28:26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人在北美

文章寫的真好
假設如果哥哥生長
在國外
就不會受一些不良媒體迫害
可以好好的去實行
他所想要的理想
也許真的就不會有
這種結局發生
发表于 2004-11-05 12: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人在北美

音乐会没有Leslie就好像天空中没有星星,暗淡而乏味
他们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偶像,音乐方面他们都在引领着潮流,二十年来好作品层出不穷,但是他们本人始终比他们所表现的音乐更迷人,也更有魅力;Leslie更是如此,再动听的歌,再靓丽的舞台,都及不上Leslie本人更让观众煞食,更牵动你的心

写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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