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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冥冥之中成就了李碧华与张国荣(200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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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0 02: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粉丝网论坛


天公造物,在我看来,犯了个错误,那就是张国荣。也许是天公有意让小豆子讲了“实话”:“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这千年难得的错误,在冥冥之中,成就了李碧华与张国荣在此经典中的合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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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剧照

  京城雪天的庭院,寒冷凝固了血,也凝固了痛。娘那狠心的一刀,剁断了六指的根,也断了小豆子男儿身的最后一丝系念,完成了戏身的蜕变。小癞子用死的方式,逃出了那个过早充斥着成王败寇的梨园,放纵灵魂去追寻冰糖葫芦的甜香。而小豆子则带着一身的颤抖,走上了戏台。

  瑰丽莫名的戏里,霸王与虞姬,意气悲歌,带着千年传颂的情义,终成圆满的悲情。抹去脂粉,还原俗世颜色,小楼却有了菊仙。师兄弟之间有了极度的隔膜,奈若何?没有人可以回应他可舍弃一切的情。只有在戏里,他才是独享霸王宠幸的女娇娥。“只有唱戏的当儿,他是高高在上的,下了戏台,好一似嫦娥下九重,清清冷落在广寒宫。”小楼居然不懂他,有了菊仙,小楼已不是一心护着小豆子的小石头了。因为菊仙是女人,是他妻子;却是蝶衣一生的痛,一生的恨,一生的嫉妒。

  “新”社会中,艺术被指责为腐化堕落的,只能赚人无谓的感情。蝶衣的绝代风华、妙曲销魂成了毒,成了祸。他们的感情在不断的“运动”与“批斗” 中扭曲,终于爆发。在相互凶悍凄厉的揭发中,爆发了最原始而残酷的恨与爱。两人在烈火灰烟中,隔得那么远,楚河汉界,咫尺天涯。

  菊仙死了。她死了,也是小楼堂堂正正的妻,是他的爱人。

  那声凄怨的“小豆子”如天外之音,却深入灵魂。小楼终于明白他了:“不疯魔不成活。”那剑是他俩的开始,也终让它完成了他们的结束。正如,关师傅从戏中悟出的:人啊,有时候还得自个儿成全自个儿。

  上了戏装的张国荣,美得不可方物,令人不忍逼视。他独属于上天因嫉妒犯下的错误。他自能是那只不懂倦飞的无脚鸟。不是他不想落地,而是根本没有他可立足的着陆点。尽管天地妄称辽阔,却空旷得令人眩晕,使人心悸。

  我在高中时代就迷上了李碧华,最爱她的长篇小说。她辛辣的讽刺与直白的剖析,犀利而痛快。她笔下的爱情总夹杂着欲望、血腥甚至毁灭,令人激荡而亢奋,却继而感知到现实的苍白无力。

  看罢,我的眼睛被迷惘的气体捕获了、囚禁了,于是也就模糊了、迷惘了。但我的心痛得很真实,很清晰。嘴里仿佛也有了一丝被烟杆捣过的血腥,却带着温度。

  “纵然记忆抹不去,爱与恨都还在心里……”

  当人情世故与礼法习俗变成一把利刃,对蝶衣和小楼施以凌迟时,那剐心的痛,小楼喊了出来,蝶衣却咽了下去。聪明的圆滑能平息一切羞辱,但无声的抗拒只能激起更高的怒火。那欲罢不能,欲行也不能,甚至欲诉都不能的烈爱,在蝶衣找不到出口的心里,汹涌着,澎湃着。令人无奈,催人无情。
发表于 2008-11-20 16: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成就谁,无论是哪一方都要具备“适合”这个条件,成就与被成就只是出现的“先”与“后”而已
我之前和一个朋友说:“70年代夏韶声因为唱《童年时》而出名,89年《童年时》因被哥哥翻唱而再次被人们认识并喜欢”这,其实哥哥是好歌手,而《童年时》又是一首好歌,哥哥未在《SALUTE》翻唱它时,哥哥和《童年时》大家都是客观地存在着的,谁成就谁,“成就”就是两样好野(好东西或好人)碰在一起擦出的火花
这个主题和我上面说的是否“不谋而合”呢? 李碧华创作了《霸王别姬》,而哥哥后来将它推向世界;夏韶声原唱《童年时》,哥哥翻唱它而再次被人们认识并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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