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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在中信的日子
; p: D5 {0 A% X1 `9 ? 第一次知道这世上存在着一个叫方中信的人,是我在11岁的时候。那天,不经意地打开电视,当时正在热播《爱在暴风的日子》。随后,一个身影映入眼帘,他给我的第一个印象:太有型了!看着眼前身穿白色衬衫,黑色夹克,手持警枪的他,我知道他已吸引了我的注意,以至于往后的日子里,我的脑海里多了一个他的身影,或许这就叫一见钟情吧。
: d% w9 o& j: m: J/ V+ e 这五年来,我又陆续看了《国际刑警》、《风云雄霸天下》、《新家法》、《警界男儿》、《情牵日月星》……虽然他不是每次都担任主角,但他总是兢兢业业,每看完一部,我对他的了解就深刻一分。我也渐渐地体会到真实的中信。他不仅帅,而且又成熟、深沉,少说话多做事。我也曾天真地说:“今生今世非他不嫁”。曾经有多少个失眠的晚上,耳边回响着的是他的话语,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是他的身影。每次想起《爱在暴风的日子》我都会哭,这么久了,还是改不了。就像无论走过多少地方,遇见多少身影,而他一直都是最重要的那个,始终都是。戏中,他如此深爱着林青儿,如此热爱自己的生命,却因为洪坤,他放弃一切,与他同归于尽,为警界除害,他那句“我是一个不怕死的人”震撼了我。就这样,以一个悲惨的结局结束所有一切。这总是深深地感动着我,常使我陷入深思之中,我为他感叹。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现实中他也不断地打拼那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y: s/ \' z) [/ e! n. {五年,我从稚嫩的小女孩慢慢成长,慢慢蜕变,一路上有他,于是温暖不曾远离,还会有多少个五年这样单纯地迷恋一个人?迷恋一个他? * q3 [9 F( P9 i0 {# g& i* f' d
常常指着屏幕上的中信,对身边的人说:“看,这个就是我喜欢的人。” 常常抱着他的照片对周围的朋友说:“不许喜欢他哦,他是我喜欢的。” 喜欢是超越时间现实的,没有条件的。喜欢他,不因为任何人任何理由。只因为他是我的最爱。 $ P, a O6 l4 j: I7 F
现在的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孤单无助,一脸沉默忧郁的小女生了,我长大了!而他也已经走出当初那段最黑暗的日子,优雅地站在所有人面前,即使辛苦劳累,即使疲倦不堪,也可以常常看到他舒心的笑容和淡漠一切的骄傲,我为这样的中信自豪。他和我都不断地改变和长大,经历痛苦和快乐。也许有一天我会遇见真正属于我的王子,但是我知道我心底深处一直都会住着那个为了《爱在暴风的日子》流泪的女孩子和他那么重要的男主角。
6 O, z5 ]) D: C$ t9 }0 Q' c; p 有些人认为我不喜欢花样男子F4,不喜欢帅气十足的陈冠希,也不喜欢舞姿迷人的郭富城,而偏偏去喜欢那个没有特别突出地方的方中信是很不可理解的。但我知道,只有他——这个不断经历风雨,最终坚强地从彩虹中走出来的英雄,才配得上我献给影视明星的最高崇敬。 9 A+ d7 l9 ?4 p4 u/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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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修改日期:May 24,2003
8 x! j* N' [+ _) r5 J* n @后记:这篇文章是我5年前写的,当时我才16岁,文笔不好,请见谅!今次仅是把它打字出来,没有作任何的修改。虽然文笔稚嫩,但我想今天要是叫我写,我还不一定能写得出来,或者说写得这么深刻。 / `1 O' w+ S+ q% k: {& t5 q8 c
记得当时我去新浪的“方中信俱乐部”(好像是叫这名吧,忘了)里,我告诉一位姐姐说要把这篇文章放在网上,后来没有再联系到他,这事就不了了之了。其实我一直把这篇文章放在我的钱包里,换了好几次钱包我都没丢掉,今次打完这次,我就准备埋了它了,毕竟那张纸已经破得残缺不堪了。其实这是我第二次打这篇文章(高一的时候打过,还发表在校刊上),二次打的感受不同,但有点却是肯定的,我对他的感情是不会变的,不论是十年前,五年前,现在,或是更远的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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