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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的东西都过去了,谁也没办法捉住这些。”
“我们就是这样活着。”
——村上春树“听风的歌”
那年,我24,他23。事实上,我长他一岁,那时候是这样,将来也是这样。那年,我在商台俞静麾下任节目监制。那个节目,印象中,也不怎么样,就是那种每周一次两小时杂志似的广播节目。节目的主持人是苏施黄和钟保罗。
那时节的我,好像还十分年轻。当然,如今的24岁,已经好当青年才彦了。那是后话。那时节的我,好像还十分年轻。并且才是第二份全职差事——由杂志社转到电视——一切看上去也就蛮新鲜的。就是那么回事。
第一次碰见他,是在记者招待会上。是4月吧。就当是1980年4月好了。我们商台“慈善巨星篮球赛”记者招待会。我们二台的艺员,在俞女侠率领下,背心短裤什么的全套披挂上阵,在记者跟前耀武扬威打哈哈。我既是二台一分子,也就二台一分子到底,招待会完毕,我就站到一旁,等待班主示意表演结束。我站到一旁,姓张的就走上来,打量我,问:“你是商台的职员?你看你多瘦。”
如果张国荣不是张国荣,我不敢肯定我是否会将我们初次见面记得这么清楚;如果他往后的发展不是那样的话,我却可以肯定我不会坐在这儿写一篇“23至34的人间传说”。像大熊坐在绿油油的草地上,瞪着满天的星星,努力地思索了一下;天空中有他的笑声传来,然而到底是那一颗星呢?为什么牛可以把这么难吃而凄惨的东西,一次又一次宝贝兮兮地反刍着吃呢?
朋友这回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一时间也很难说得上来。往后,我、苏施黄、钟保罗、加上姓张和姓陈两位先生,就成为很亲密的朋友了。我们三人,基于工作上的原因,大致上是睁开眼睛的时候都走在一起;而张、陈两位——在拍“喝彩”、“失业生”那些日子——也亲厚得可以。
张是张国荣,陈是陈百强。
我们走在一起,跟其他所有走在一起的人一般做着同样的事,吃饭喝茶看戏打麻将泡迪斯科。80年的夏天,我们仍然年轻,我们睁开眼的时间多睡觉时间少,我们一般拼命的玩,像心底里已经预知音,过了这个夏天,以后的夏天便再不一样。
《电影双周刊》跟我说,要我写一点关于张国荣什么的,好配合杂志的封面。在电话一下子就答应下来。一是昏了头了。这样的一个人间传说,我总不能净是告诉读者一些炒蛋呀打麻将呀的琐事吧?况且,这些事情都已经发生在好多好多年之前,他现在还有没有炒蛋,我已经无知晓。
张国荣和六姐,起码在那些日子,是真的没话说,那时侯,他住荔湾(不知道荔湾在哪儿?就是荔园后面,在窗口探头出去,差一点就可以看见接近死亡的大象在晒太阳),六姐已经退休。我就不止一次跟他乘隧道巴士到她家探病。在公共汽车上听他有一搭没一搭的诉说六姐。我说“起码在那些日子”,是因为在过去数年,我总是觉得他喜欢在有意无意之间将六姐抬出来,而每次他将六姐抬出来,又总令我想起他窗口差一点可以看得见在晒太阳的垂死的大象。
再次见张,是若干年后的事。总有了三、两年吧。其间他离开了当时的丽的电视,转到无线;灌了“风继续吹”。(他们告诉我:“风继续吹”选不上10大劲歌,他哭了。)
那个晚上,我们约好见面。
他兴高采烈的走出去,带着特别订制的略为稀奇古怪的透明类似雨衣的服装——为配合泽田研二那首“酒场醉歌”广东版。我看到他的时候,他灰着脸。我问原因,他很简单像一只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的树熊般回答:演唱至半途,我将帽抛到台下,有人拾起来,将帽飞回来了。那次,他没有哭。
最失意的时候,他说:你去问一问陈百强,我当初怎么为他尽心尽意。
陈不见得会记得(“要记着的,我永远都会记着。”旭仔临死前这句台词。)他用那些挫折的日子换成利器,将自己磨练成脱胎换骨,白毒不浸。其间,他不得不放弃一点,将这一点来换取一些更实在的东西。
那年夏天之后,我离开了商台。而苏施黄和钟保罗,也像候鸟般沿着早已编排好的程序在轨迹上滑开去。
张崇拜任白——他是那种坐在麻将台上,一开口由“树盟”唱到“香夭”那种。(有次跟他到戏院看乐蒂、凌波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他随着他们唱呀唱的,半路中途声音停了,后来才发现他在呜咽着,我自顾不暇,两个人坐着各哭各的。)
再次见张,我们就变成饭桌跟牌桌上的朋友了。
80年代中期是张的春风得意期,他开始举行个人演唱会,灌了一连串的听了会头痛的“莫妮卡”、“H2O”、“STAND UP”等等;由荔湾搬到锦绣花园,再搬到太古城,然后是联邦花园。都说居住地点能够反映着一点什么的,我想就是这个意思吧。
那时期我认识张的程度,跟人们在报章娱乐版上认识张的程度,大致上别无二样。
(我也一般的替小侄儿向他讨签名照片。)
(我也一般的去看他的演唱会,将花送到丽晶酒店他的套房。)
(我也一般的在电视上看他的音乐录影带——到今日,每次想起他与陈洁灵在“只怕不再遇上”内 细语的场面,其实是说着前一个晚上的一付清一色牌,我都可以笑得打跌。)
1986年之后,我就再很少碰上张,因为某些事件意见的差异,多从那群朋友的圈子内谈出去。
在酒会、朋友宴会碰见,还是会的,不过也止于“喂,你怎么样”。12年间,他由演唱被嘘的小歌星晋身为传说,然后以潇潇洒洒的一个姿态,离开了这个地方。
最后一次见张,是去年12月13日深夜。
他状态好得不得了,嘻嘻哈哈的。我在“阿飞正传”拍摄笔记里说他抽我的香烟,他看了,记着,要助手买一包回来送我。银幕上播着第六本——他与潘迪华的摊牌戏,他见了,就拉着我说:你看呀,我做得多好。我笑:没有字幕,我都不知道她讲什么。
他就坐到我旁边,潘说一句,他译一句。就这样看完一场戏。
12年前,我在《号外》写过一篇“看张”。内容说什么,一点也不能够记起来。原来打算上《号外》翻一下旧稿,跟现在的感觉对照一次,后来也就算了,想清楚,也着实没有这个必要。分开了之后,就没有必要再将电话号码带在身边,这原本就是最浅显不过的道理。
某个晚上,他架车送我回家,是那种风高月黑宁静的晚上,一切都温和而静止。
我微微笑着问他:唱不唱“美国馅饼”?
他停一下,短暂的沉默然后好像终于醒过来似地说,还没有决定。
还没有决定?我重复一遍。
太长了。他温柔地说。
恩。好象好久没听你唱这个歌了。我想了一想。
你记得?他这样问。
记得。我回答。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你。
他点点头。
多少年?我侧起头问。
好多年。他像有点迷惑。
你晓得怎样唱?过了一会他问。
那时侯经常唱。
他微笑:那就好。
我们将车停到路边。开始唱“好久好久以前,我依然能记得……”
注:这篇文章应该是很久以前的作品了,现在看了,好象能嗅到历史的味道。也许真的像作者在文中说的:“分开了之后,就没有必要再将电话号码带在身边”,逝去的,不论是人或事,也许没有必要知道它当年的样子。
但是,这样子是曾经属于一个人的,不论如何,都有着存在的价值。而如若那人是你的至爱,就更另当别论。我想着大概每位钟情于张国荣的朋友都会像我一样,对当年的那段传说有着悠然的感动,于是,也就把它抄下,和大家共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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